閱報秘書/空閑住宅

【經濟日報/徐碧華】

空閑住宅是指該住宅無人經常居住,並且未供其他用途使用,包括待租、待售、已售或已租;所謂經常居住是指一年裡居住超過半年。空閑住宅可能是離家工作不常回家居住而產生,也有可能是家庭第二棟、第三棟宅。

空閑住宅是行政院主計處十年一次普查統計,被視為是最精確的住宅統計數字。

營建署會發布空屋統計,明確定義是低度利用住宅統計,以台電資料為主,兩個月用電度數不足最低度數40度者納入統計,數量88萬戶。只要屋內冰箱一直插電,就會超過最低度數,連冰箱都不用,可以推估該住宅被低度利用。

文章轉載自:udn聯合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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